
12月9日晚消息股票正规配资,惠伦晶体(300460)发布公告称,公司和实控人赵积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和处罚出炉:实控人赵积清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未披露;公司2021年、2022年财务数据造假。

经查明,惠伦晶体、赵积清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主要有两个方面:
一是,惠伦晶体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。据介绍,2020年,惠伦晶体以采购设备及材料、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分别向东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、东莞市某拆迁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支出款项,并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新疆惠伦)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积清本人等关联方银行账户,用于归还新疆惠伦股权质押款及赵积清个人借款。
2020年累计发生额为2833万元,期末余额为2663万元,资金占用发生额占惠伦晶体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的5.12%。截至2025年3月,关联方已归还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。
二是,惠伦晶体2021年、2022年虚增成本费用、虚增收入。
2021年至2022年期间,为掩盖上述资金占用行为,惠伦晶体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后在公司账面虚构了原材料、固定资产等资产,上述资产以结转原材料成本和摊销费用的形式虚增公司2021年成本费用8,639,070.52元,虚减2021年利润总额8,639,070.52元;虚增2022年成本费用23,954,692.38元,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23,954,692.38元。
2021年至2022年期间,惠伦晶体一是通过与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等7家客户签订虚假订单、虚构业务单据并虚假发货的方式,虚增营业收入。二是在与某有限公司以及某(香港)有限公司等3家客户的交易中,对客户未实际提货的产品确认收入。三是在与客户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的销售业务中,对多确认的收入未进行冲减处理。以上情况导致惠伦晶体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,489,938.60元,虚增营业成本8,405,160.43元,虚增利润总额17,084,778.17元;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,333,644.39元,虚增营业成本41,019,509.51元,虚增利润总额21,314,134.88元。上述结转的营业成本中,有1,231,618.19元与资金占用形成的材料采购结转的成本相重叠。
对此,证监会对惠伦晶体给予警告,并处以300万元罚款,对赵积清给予警告,并处以400万元罚款,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万元罚款,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200万元罚款。
另外受处罚的还有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韩巧云、时任董事财务总监邓又强、时任总经理姜健伟、时任总经理韩继玲。
惠伦晶体在另一份公告中表示,上述违规未触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。同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股票简称由“惠伦晶体”变更为“ST惠伦”;股票代码不变,仍为“300460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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